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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电器不当引火灾 当事人被拘

2018-12-1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三门峡讯(记者 兀占斌)12月10日,记者从三门峡市公安局崤山分局了解到,11月28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一在建工地发生起火事件,火灾原因系施工工人高某某使用电器不当造成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已依法给予高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当天起火事件发生后,湖滨大队救援官兵闻警出动,第一时间控制火势并将大火扑灭。

事故发生以后,湖滨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介入火灾事故调查,经多方取证和现场勘验后发现,高某某使用电器不当造成电气线路故障,故而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经三门峡市公安局崤山分局裁定,依法给予高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目前,违法行为人高某某已经依法被送往三门峡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三门峡湖滨消防大队要求各建筑工地要提高施工工人消防安全意识,加大对工人的消防培训,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坚决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文章关键词:三门峡 工地 火灾 电器 责编:李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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