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三门峡讯(记者 兀占斌 通讯员 蔡磊) 2017年11月14日,全省法院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正式启动后,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狠抓贯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活动开展。
2016年9月,吕某某到三门峡某公司工作,工作期间,三门峡某公司拖欠吕某某工资共计五千余元,吕某某多次向该公司追讨工资,均被拒绝。为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吕某某诉至陕州区法院。 2017年7月24日,在陕州区法院承办法官主持下,三门峡某公司和吕某某达成调解协议,三门峡某公司欠吕某某劳动报酬五千余元,自愿于2017年8月31日前偿还吕某某。协议逾期后,三门峡某公司仍未支付,遂吕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因三门峡某公司在执行过程中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存在拒绝报告财产的情况,2017年10月23日,陕州区法院依法决定对三门峡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满后被执行人三门峡某公司仍未履行义务,因被执行人三门峡某公司仍未履行义务,属于妨碍执行的新的违法行为,陕州区法院对法定代表人再次拘留,拘留期间,三门峡某公司主动履行全部法律义务,吕某某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下一步,陕州区法院将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已任,继续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的开展,对涉农案件坚持“严字当头,打字当先”的方针,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月7日下午,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召开2017年10月份干警业绩量化考核通报会。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11月15日,睢阳区法院执行局来了几个面露喜悦的客人,他们一个个竖起大拇指,连夸法院执行效率高。
6月26日上午,湛河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队长岳文涛和工作人员一起,正对上周部分建筑企业补发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核查。
6月20日,在平舆县法院执行局,农民工余某一边数着43000元执行款,一边高兴地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这才刚申请执行没几天,你们就把我的血汗钱要回来了!”
加大环保领域司法保护,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免费为80岁以上老人办理遗嘱公证……5月2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结合各自的职能,紧紧围绕群众所虑、所盼,向社会公布38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真的太感谢法院的工作人员了,要不是他们,也不知道我们的工资款啥时候才能兑现。今年5月初,该市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从申请被执行人账户中扣划30余万元执行款,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了申请人在发款日领取。
农民工讨薪早已不是新闻。农民工在外辛苦工作,结果却不能拿到工资,确实令人心寒。
4月13日,出席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的委员讨论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付群兴、盛彩虹委员说,法院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大“互联网+”建设,这与我市强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工作非常吻合。
2013年,唐某在朱某所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工程完工后,朱某还欠唐某劳务费5270元没有支付,经多次讨要无果后,2016年9月底,唐某无奈之下将朱某诉至法院。
12月20日下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商丘两级法院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开展情况,发布5起涉农维权典型案例。
12月13日上午,淅川县人民法院九重法庭合并审理了涉6名农民工共计18万余元的劳务合同纠纷案,并当庭达成调解。
在河南法院系统开展的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中,南阳中院对此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力争快速化解纠纷,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
1月30日下午,康旭东城各班组农民工代表来到卫东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农民工代表激动地说道:“十分感激各级领导一直在积极的帮助我们处理工资问题,我们代表120名工友真心感谢你们,年前拿到工资我们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说完取出,卫东一面鲜红的锦旗“为民排忧 替民解难”。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杨委峰 张月梅)为积极回应群众呼声,最大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25日启动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本次活动为期两个月。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王红艳)因为拒付9万余元的工资,换来牢狱之灾,欠薪老板陈某这次可“亏大了”。8月5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