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相关病种将有全省统一“收费标准”;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医保基金病种付费范围……事关百姓看病就医,河南传来好消息。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支付方式,为百姓省更多的费用。
根据《意见》,我省将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
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等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
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对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明确、诊疗技术较成熟的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同时,在县、乡级医疗机构推行按病种分组付费,在三级医院开展日间手术纳入按病种付费试点。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医保基金病种付费范围。
在三级医院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2018年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探索建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体系。按疾病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复杂程度和实际资源消耗水平等进行病种分组,结合实际确定和调整完善各组之间的相对比价关系。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费、付费标准包括医保基金和个人付费在内的全部医疗费用。
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行按人头付费方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明确按人头付费的基本医疗服务范围,保障医保目录内药品、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和一般诊疗费的支付。逐步从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治疗方案标准、评估指标明确的慢性病入手,开展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完善按床日付费方式——对精神病、结核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采取按床日付费的方式。(记者 李娜)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大河报记者采访了我省车驾管部门、驾校等方面,了解到,按照要求我省自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考试标准,目前全省各地都在切换中。从前期测试的情况看,科目二虽然限制时间但整体难度下降,科目三增加注重实操“难住人”。
据了解,在2016年10月实行“五证合一”基础上,我省将发改、公安、财政等17个部门的30个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这一张纸上,实行“三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