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高某刚带至法院 贾飞摄
映象网三门峡讯(兀占斌 侯辰生 代文官)渑池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高某刚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拖拒不执行。其间高某刚因拒执罪被判刑八个月,刑满释放后仍不悔改。2018年9月15日,该院执行一团队对被执行人高某刚处以司法拘留15天。
2013年1月18日,杜某涛以做生意为由向王某某借款10万元,并向王某某出具借条一张。高某刚作为担保人向王某某出具借款担保,自愿承担担保责任。2014年10月15日,渑池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杜某涛给付原告王某某10万元及利息;被告高某刚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一直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2015年5月25日,王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2016年11月3日,执行干警查询到高某刚在中国民生银行自己所开账户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己所开账户都有往来交易。随即,法院对以上二个账户予以冻结。2017年3月14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从法院领到从高某刚账户上划拨的执行款24600元。
2017年6月16日,被告人高某刚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满释放后,被执行人高某刚仍不知悔改,不但没有积极想办法履行判决义务,反而藏匿行踪,躲避执行。9月15日,执行干警接到举报,称在洛阳市新安县发现被执行人高某刚的行踪,执行干警立即集结出动,迅速赶往新安县将被执行人高某刚当场控制,并带至法院。在执行干警对其耐心释法明理和说服教育无效后,遂依法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
法官提醒,法院的判决不是一张白纸,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各项义务,是公民和法人应尽的法定义务,如不履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国、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0月13日,记者实地走访了和昌地产的林与城楼盘,来到现场后发现小区门口聚集了很多业主,他们身穿“和昌虚假宣传、失德企业、无良奸商”等维权标语的衣服。业主代表称,维权主要原因是开发商虚假宣传和房屋质量存在很多问题。
为全力破解执行案件中“找人难”困局,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巧用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最终查找到被执行人,助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5月8日,安阳,小雨。 早上刚上班,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手持锦旗来到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法院。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月11日上午9时,林州法院执行局开展腾房专项活动,随着执行局局长郭金昌的一声令下,10余名执行干警按照预定计划奔赴三处腾房现场。林州市人大代表任保林全程监督、见证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促进执行工作换档提速,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5月3日上午,林州法院执行局在新办公楼召开局务会,总结汇报1-4月份执行工作,部署谋划下一步重点工作。林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健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金昌主持会议。员额法官、模块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发言。
“复工后生产顺利吧?还有什么困难和问题?需要法院提供什么司法服务?”在河南滑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史军峰正在详细询问公司董事长、省人大代表赵秀珍复工复产情况。
7月25日上午,一夜暴雨过后的三伏天阳光毒烈、蝉声聒耳,在这样高温炎热的天气下,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团队带着国徽,来到新野县新兴驾校,公开审理一起由普通交通肇事转化为故意伤害的案件。
“当初小红是信任我,才放心把钱借给我用,这时候我不能不讲诚信,借的钱就应该还,不能让朋友寒了心,更不能因为丢了诚信没法在社会上立足。”5月7日上午,李某带着4万元现金来到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当面把钱交到小红手中。二人相视一笑,友情恢复如初。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推进力度,加快执行案件的财产处置进度,缩短案件执行周期,及时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5月7日9时,林州法院10余名干警与法警在新办公楼大厅整装待发,随着强制执行组组长郭东海一声令下,依法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杨某采取强制措施。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见证下,顺利腾迁涉案房屋。
2020年4月26日,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史军峰深入安阳盈德气体、河南滑丰种业、河南大潮炭能等3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需求,服务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