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三门峡讯(记者 兀占斌 通讯员 袁振林)人人都知道酒后不开车这个道理,但是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逞强觉得无碍就去开车,结果导致事故,后悔莫及!
近日,在310国道义马市河滨路口处,赵某某醉酒后驾驶载有李某、李某涛、张某超、王某共5人的豫MCXXXX号小轿车由东向西行驶时,与道路北侧的绿化带道牙相撞,后又撞开石河河道东侧护板掉入河道。事故造成车辆、绿化带道牙及河道隔离护板损坏,包括司机在内4人受伤,1人死亡。接到报警后,义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一边对事故路段交通进行疏导,一边展开事故调查。
经现场初步调查了解,赵某某疑似醉驾。现场勘查完毕后,民警调来拖车将事故车辆进行拖移,同时将赵某某带至医院抽血,通过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赵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5.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赵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目前醉驾司机赵某某已逮捕归案。
交警提醒:酒后驾驶害人害己,莫要心存侥幸,直到被交警查获才懊恼后悔!如果驾驶人因酒驾、醉驾发生事故致自己或他人伤残或身亡,一家老小没了依靠,此种悲惨情景应该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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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群众安危,2019年1月16日晚,安阳高速交警四大队按照上级布署在大广高速公路滑县站口展开查酒驾集中行动。
3月22日,内黄县人民医院组织了由医务科、护理部、急诊科、心内科、呼吸内科、外科、骨科、放射科、功能科、手术室、重症医学科(ICU)等科室参加的突发事故紧急救治演练。
2019年02月17日22时30分许,安阳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301省道(安楚公路)北郭乡邓庄村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11月15日,安阳市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大广高速滑县服务区内对过往汽车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刘某的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同时,民警还发现其车辆存在问题,民警当即对驾驶员刘某的四项违法行为进行了一并处罚。
2019年1月10日,一年轻男子驾驶豫E牌照小型客车在南林高速安阳东收费站下站,被在此执勤的安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拦截检查,该车驾驶员提供假身份证信息试图蒙混过关,均被执勤民警识破,经仔细核查了解,青年男子名叫李某某,河南汤阴县人,2018年底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同时又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刚刚出狱没几天,又涉嫌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违法,被安阳高速交警查获,执勤民警依法对李某某进行了从严处罚。
今年年初以来,安阳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把打击违法行为、消灭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大了客运市场整治力度。近日,该局针对一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非法营运案件,开出了今年以来最大罚单。
2019年3月25日,“平安守护”交通违法曝光新闻通气会在安阳市公安交警支队召开。会上对安阳市近期的交通秩序情况以及道路施工维修情况进行通报。
2019年4月10日安阳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在大广高速滑县收费站执行列行检查任务,9时20分一辆豫J的临时牌照的小型汽车行驶到卡口时,执勤的民警敏锐的发现车辆驾驶员高某神情慌张,打开车窗进行检查的时候,一股浓浓的酒味传了出来,民警立即对该车高某进行酒精检测。经初查,高某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0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快来救人呀!敬老院门口有人受伤了,伤得不轻……”3月17日下午,一阵急促的报警电话声在林州市公安局桂林派出所响起,听到求助群众焦急的声音,民警立即驱车赶赴事发点。
临近年底,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汤阴县公安局增加路面警力,开展了全天不间断的巡逻防控。12月28日14时30分,刑侦大队技术中队民警刘鹏、魏琳、辅警魏冲,三人正在所属防区内开展车辆巡逻,快到精忠路和星阁路路口时,发现前方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载客三轮车侧翻在地,而路口正中央停着一辆白色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