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三门峡讯(记者 兀占斌 通讯员 侯晓旭)2019年5月14日晚,一辆白色轿车停放在灵宝市长安路道路中间,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与交通秩序,在民警将该车停放至路边暂扣该车时,车内女士拒不配合,辱骂并抓伤民警,现三人均被拘留。
当晚21时许,灵宝交警涧西区中队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在长安路思平桥开展酒驾治理统一行动时,发现思平桥中间停放了一辆车牌号为豫M****8的白色尼桑轿车,造成交通严重拥堵。
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发现车内并无驾驶人员,副驾驶与后排坐有三位女士。经询问,三位女士说她们打的准备前往阳光山庄,司机在驾驶至金水湖公园附近道路时,弃车而去,车也不是她们的。
考虑到交通安全与交通秩序的问题,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驾驶至路边金水湖公园路边。在告知其需将车辆暂扣,请三位女士下车时,副驾驶张某妮拒不配合,并拔下车钥匙。民警劝说道,既然这车不是你们的,请你们把车钥匙交出来。
张某妮拒不配合民警正常执法,将执勤民警手腕与颈部抓伤。
在执勤民警将张某妮带上警车做进一步处理时,另外两位女士赵某逗、张某丽上前阻拦,过激行为致使现场民警执法受阻。后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黄河路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在黄河路派出所的询问室内,民警进一步对三人询问,张某妮这才告诉民警,其与驾驶员为夫妻关系,因发生口角,导致丈夫弃车离去,并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019年5月17日,灵宝市公安局依法对张某妮作出行政拘留10日,赵某逗、张某丽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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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家住山西省临猗县的滑某某和王某某二人各开一辆旅游“黑大巴”,非法包车营运,居然运送近百名老师和学生去太行山写生作画;更离奇的是两人“共享”一个驾照,除照片不同是其本人以外,驾照所载明的姓名和所有信息全部一模一样,自认为可以以假乱真,瞒天过海,没料到在南林高速豫晋省界收费站被安阳高速交警当场识破,王某某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2019年11月15日凌晨5时,安阳市内黄县街道上一片寂静,但在内黄县人民法院院内却是灯火通明,50余名执行干警精神抖擞集结在广场上,准备采取集中执行行动。
近日,面对执行干警采取的强制拘留措施,失信被执行人于某、黄某迫于法律的权威,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2019年7月22日上午,一名任姓女乘客情绪开始激动,对其开罚单的民警言语挑衅,情节恶劣。民警为避免影响,依法将其控制,并移送安阳县公安局进行行政拘留。
为落实安阳中院党组提出的“三个提升”目标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法院涉执重点案件化解和排查、文明规范办案,精准把握省法院对执行案件质效及执行综合管理的总体要求,安阳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质效进入全省优秀行列,近日,安阳全市法院涉执重点案件化解暨执行质效提升培训班在林州举办。安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新芳出席会议,会议由执行局长申海军主持,中院执行局包院领导和各县区法院分管院领导、执行局长及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月11日上午9时,林州法院执行局开展腾房专项活动,随着执行局局长郭金昌的一声令下,10余名执行干警按照预定计划奔赴三处腾房现场。林州市人大代表任保林全程监督、见证执行。
“感谢法院在20多天时间里将30余万元案款执行到位,创造了异地执行的‘安阳速度’……背后的付出可想而知,为你们的工作点赞!”12月17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景瑞红,收到一封来自信阳市的感谢信,写信人是河南省人大代表孟旭燕,这封一页纸的信件虽轻,但字里行间流露出对该院工作的肯定和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为化解涉诉信访难题,保障信访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3月30日10时,林州法院召开执行信访财产分配听证会,整个过程公开公正。
2月8日14时许,汤阴县公安局白营派出所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中华路某小区防疫执勤门岗处,一名男子不听防疫执勤人员劝阻强行闯卡。疫情就是命令,安全就是职责,民警王小涛带领队员迅速抵达现场,将强行闯卡的曹某传唤至白营派出所。
2019年3月12日10时许,安阳交警直属一队在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开展稽查布控以及涉牌涉证的查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