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三门峡讯(记者 兀占斌 通讯员 崔晓飞 李娟)聚会喝上两杯,本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但灵宝市5名男子却因喝酒摊上了大事。近日,灵宝警方经追踪调查,依法刑事拘留了5名酒后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
2019年5月18日凌晨2时许,群众报警称,有人在购物中心夜市打架,身体多处受伤。警情就是命令!弘农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后发现,嫌疑人已全部逃离,2名受害人受伤严重。民警立即联系“120”送往医院急救。后经法医鉴定,一名受害人构成轻伤一级,另一名受害人构成轻微伤。
弘农路派出所领导专门抽调精兵强将对此案进行追踪调查。办案民警通过及时调取监控、缜密调查以及询问当天在场证人得知: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互不相识,案发当日,2名受害人在夜市消费,期间,因琐事与正在喝酒的相关嫌疑人发生口角,被5名犯罪嫌疑人殴打,造成身体多处受伤。
在案件事实调查清楚后,民警锁定了5名嫌疑人,抓捕相关犯罪嫌疑人的行动随即展开。
6月12日,办案民警通过多日走访摸排,掌握了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当日,民警果断出击,在灵宝市长安路城市之星附近成功抓获嫌疑人翟某,在三门峡市区将另一嫌疑人亢某抓获。随着2名犯罪嫌疑人的落网,另外3名嫌疑人的抓捕也在紧张开展中。
经多次侦查,民警发现,其余3名犯罪嫌疑人极其狡猾,期间频繁更换手机号码,并且居无定所,与民警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经周密部署,7月1日凌晨1时许,办案民警在大王镇干店街口将该起案件的主犯焦某抓获。当日下午15时许,迫于法律的威慑,另一名嫌疑人伍某主动到弘农路派出所投案。在民警的政策攻心下,7月7日下午15时许,最后一名嫌疑人郭某也主动来到弘农路派出所投案。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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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家住山西省临猗县的滑某某和王某某二人各开一辆旅游“黑大巴”,非法包车营运,居然运送近百名老师和学生去太行山写生作画;更离奇的是两人“共享”一个驾照,除照片不同是其本人以外,驾照所载明的姓名和所有信息全部一模一样,自认为可以以假乱真,瞒天过海,没料到在南林高速豫晋省界收费站被安阳高速交警当场识破,王某某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近日,面对执行干警采取的强制拘留措施,失信被执行人于某、黄某迫于法律的权威,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日前,固始一男子持B2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被固始县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拦停后,拒不配合执勤人员检查,并对执勤人员言语攻击,最终该男子被固始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张某、肖某系夫妻关系。2015年至2016年期间,二被告从原告陈某处赊购鞋类。2016年10月27日,被告张某给原告陈某书写欠条,内容为:“今欠鞋款壹拾叁万元整(130000元),2016年10月27日”。被告肖某于2017年1月25日通过手机微信转给原告陈某4000元,通过银行给付原告陈某5000元,剩余121000元,二被告至今未还。
2019年7月22日上午,一名任姓女乘客情绪开始激动,对其开罚单的民警言语挑衅,情节恶劣。民警为避免影响,依法将其控制,并移送安阳县公安局进行行政拘留。
2月20日22时30分许,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组织夜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统一行动中,查获驾驶员刘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经调查,其朋友曾某认为刘某手持A2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在刘某喝了很多红酒后仍劝其开车,于是将他劝进了永城市看守所。
3月13日,在永城市公安局的协助下,永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将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朱某某传唤到案。
2月8日14时许,汤阴县公安局白营派出所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中华路某小区防疫执勤门岗处,一名男子不听防疫执勤人员劝阻强行闯卡。疫情就是命令,安全就是职责,民警王小涛带领队员迅速抵达现场,将强行闯卡的曹某传唤至白营派出所。
2019年3月12日10时许,安阳交警直属一队在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开展稽查布控以及涉牌涉证的查处行动。
近日,一名醉酒男子不仅在一辆行驶路途中的客车内骚扰女乘客,抢夺司机档杆,而且在派出所民警现场处置时,辱骂、殴打民警,醉酒男子最终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代价,该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永城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