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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帮| 开发商欠缴7年物业费 三门峡一业主购房后竟遭物业公司逼迫买单

2023-07-27 18:44:5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孙晓东 韩争强 实习生 齐立哲从开发商那里全款购买的现房,眼巴巴的守着近2年却不能装修施工。原因竟然是开发商拖欠了物业服务费(以下简称物业费),物业公司竟然不让业主装修施工。这样的奇葩事,让三门峡市民胡女士和男友摊上了,无辜背锅又受伤。

【投诉】开发商拖欠7年物业费   物业公司竟逼迫业主来买单

7月23日,三门峡市民胡女士向河南广电大象新闻·大象帮(https://static.hntv.tv/total/tsb/dxrx/)栏目反映说,他们2021年11月从房地产开发商——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三门峡宏江中央公园小区项目购买了一套现房。他们准备装修时,小区物业——三门峡鑫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却让他们缴纳2015年至2021年这7年间产生的物业费,不缴纳这些历史欠账,不给他们家通水,不准装修施工。

胡女士说,2015年至2021年这7年间,他们不是该房的产权所有人,这笔费用不应该他们掏。因为这个事情,他们跟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三门峡鑫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经沟通交流快两年了,至今没有解决,装修被迫搁浅。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特向大象帮寻求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调查】买现房遭遇遗留问题       8000元物业费引发诚信考验

“你们看,家里的水电线路改造方案、装修规划都已经做好了,家电也开始买了,可就是三门峡鑫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让我们装修施工。”7月26上午,在三门峡市宏江中央广场小区某楼“2703”户,胡女士看着男友买了近两年的毛坯现房无法装修施工,一脸愁容。

大象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是一套普通的两居室,餐厅、客厅、卧室、卫生间的墙壁上已经用粉笔画出了水电暖改造线路图,餐厅地面上还码放有电热水器、灶具等家电。

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示,2021年11月5日,胡女士的男友王先生与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该公司开发建设的面积为94.59平方米的现房一套,户号为“2703”。王先生一次性付清了全部购房款。

该合同还显示,该房建成交付时间在2013年5月份前后。另外,合同里也没有具体约定物业费缴纳事宜。

胡女士介绍说,2021年10月,一个叫胡京辉的女士给他们说,她有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工抵房”,可以优惠一些卖给他们,并且是直接跟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年10月9日,胡女士就与胡京辉达成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大象新闻记者在该协议的第七条看到,乙方(胡女士)应在接收房屋的同时进行物业交割验收。如果甲方(胡京辉)怠慢办理物业交割,经乙方(胡女士)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仍不予办理的,乙方(胡女士)可向居间方(河南万鑫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要回物业交割保证金。

胡女士给大象新闻记者算了一笔账,他们小区目前物业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1元钱,一年12个月,他们这套房子的物业费为1135元。2015年至2021年这7年间的物业费约为8000元。

胡女士说,这套房子在2021年11月5日前属于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生的物业费理所当然由该公司承担。作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这8000元物业费面前,不应该扔掉自己的诚信和责任。而三门峡鑫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向开发商追讨物业费,却以断水、不准装修等手段逼迫业主缴纳该笔费用,违规违法,已经严重侵害到了他们的权益,“我们不当这个冤大头”。

【现实】开发商、物业公司围绕8000元物业费“斗法”     无辜业主很受伤

【说法一】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宏江中央广场项目相关负责人郝道春(音):不给媒体回复处理意见

就胡女士反映的问题,大象新闻记者7月25日上午联系到了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宏江中央广场项目相关负责人郝道春,想听一下他对此事的情况介绍,并回复一下对此事的处理意见。他说,此前,他给物业公司说过,如果业主缴纳开发商拖欠的物业费可以协调物业公司优惠一些。当记者追问他们公司对此事的回复意见时,他说了一句“凭啥给你回复?!”后,就粗暴地挂断了电话。

【说法二】中间人胡京辉:两部电话均能拨通,却无人接听

胡京辉是这套商品房买卖的见证人之一,开发商为啥会出现拖欠物业费问题?她在签订居间买卖协议时有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她能否参与协调处理一下此事?大象新闻记者试图联系她求证以上问题,多次拨打她的两部手机号码,均能拨通,但就是无人接听。

【说法三】三门峡鑫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鑫瑞物业公司)董事长韩秋莲:开发商拖欠的物业费不缴    业主就不能装修施工

7月26日上午,韩秋莲对记者介绍说,开发商此前和他们物业公司说过此事,开发商的意见是让业主少交一点原本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的物业费,把拖欠的物业费补了。他们物业公司的意见是开发商和业主商量,看拖欠的物业费由谁来承担,这笔物业费,他们是一定要收的,不管谁来出。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宏江中央广场项目相关负责人郝道春曾向他们物业公司说过,如果业主不愿意承担此前的物业费,他们开发商来承担。但是,时至今日,开发商也没有把拖欠的物业费缴上。如果胡女士和男友王先生解决不了开发商拖欠的物业费问题,他们就办不了装修手续,鑫瑞物业公司就不允许他们装修施工。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明确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4条明确规定,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胡女士搜出相关法律和条例,给记者解读说,“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拖欠物业费事实清楚,三门峡鑫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证据扎实,难道就没有职能部门监管吗?!“

胡女士说,这套房子是他们的婚房,原打算收房后就开始装修,装修好后就结婚入住,结果因为开发商拖欠8000元物业费不缴,害得他们无辜背锅受害,导致婚期一推再推,至今已近两年。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房地产企业,赖账8000元物业费,诚信何在?!三门峡鑫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小区服务单位,违法违规侵害业主权益,公道何在?!法律何在?!

【尴尬】监管部门主持协调会      开发商、物业公司接连拂袖而去

针对胡女士他们的遭遇,7月26日上午,大象新闻记者反映给了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他说,按照相关规定,开发商跟业主签订过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经过交房验收后,物业费才归业主缴纳,此前产生的物业费,归开发商。就胡女士反映的问题来说,他们只应该承担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1月5日以后的物业费。以前存在的物业费跟他们无关,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缴纳。

他介绍说,为明确物业管理职责,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加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上级已经将物业管理权限下放,实施属地管理。此事,归湖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处置。他还跟该局相关负责人对接,确定当天下午3点30分在湖滨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举行由住建部门、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媒体等参加的现场协调会。

协调会上,湖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2015年至2021年11月,这7年产生的物业费应该由房地产开发商——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跟业主无关。小区物业——三门峡鑫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应该找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追偿,不得向业主追偿,更不能阻挠业主装修施工。

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宏江中央广场项目相关负责人郝道春承认,“2703”户2021年11月5日之前拖欠的物业费确实应该由他们承担,但具体金额多少,得由法院判决来定,法院判多少,他们承担多少。就下一步如何处置,他说需要请示公司领导,随后离开会场打电话去了。片刻功夫,重返现场,撂下一句:“我也跟公司汇报了,俺(公司)也不担(负担拖欠的物业管理费),俺(公司)也不弄(处理这个问题),你们想咋弄咋弄吧!就这吧!”拂袖而去。

爱企查平台显示,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西路1号。法定代表人是刘明阳。目前,该公司存在自身风险2786条,司法解析1679条,涉诉关系23个。

三门峡鑫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韩秋莲说,凭啥让我们跟小区开发商打官司来追讨物业费,业主买的房价便宜,她应该跟开发商继续协商,解决拖欠的物业费问题。眼见郝道春拂袖而去,她说:“他走了,咱们也走吧,留下来已经没意义了”,随即带同伴也离开了协调会。

爱企查平台显示,三门峡鑫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文明路宏江中央广场小区10号楼1单元901号房,法定代表人为韩秋莲。经营范围是物业服务、停车场服务。目前,该公司存在自身风险64条,司法解析50条,涉诉关系3个。

湖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胡女士,我们态度很明确,你是受害者。他们(开发商、物业公司)有错,但拒不认错,就相当于我错了就错了,你们随便维权,随便处置。

从这次协调会的情况来看,你们该装修装修,如果遇到小区物业公司断水断电,恶意阻拦装修,我们将去现场核查,一旦确认违规违法事实,将给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如果仍旧不改,将按照程序跟有关部门结合,实施行政处罚。他告诉胡女士,再发生类似现象要报警并通知他们,这是明显的欺行霸市行为,并涉嫌黑恶,可以向湖滨区政法委扫黑除恶办反映,“我们作为政府行政部门,只能协调到这儿”。

“湖滨区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依据购房协议和相关法律,已经明确指出我们购买前产生的物业服务费(以下简称物业费)归开发商缴纳,我们购买后的物业费归我们缴纳。鑫瑞物业公司追缴历史欠账只能找开发商,不能再把我们裹挟其中,影响我们正常装修,侵害我们权益。现在开发商当着住建部门负责人的面公开表示,不承担应缴的物业费,也不会处理此事,而鑫瑞物业公司仍然让我们找开发商协商处理历史欠账问题,这不是他们两家明摆着耍赖吗!?”7月26日下午4时许,走出三门峡市湖滨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胡女士既无助,又无奈,“现在这个事(开发商拖欠物业费)说不成,我们也不敢装修啊!”

开发商拖欠的8000元物业费到底谁来承担?胡女士接下来能否顺利装修新房,大象新闻将继续关注此事。

【编审:秦岩】

 

 

 

 

文章关键词:物业,开发商,公司,装修,&ldquo 责编:孙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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