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映象网三门峡讯(记者 兀占斌 实习生 侯辰生 通讯员 代文官 贺妍)2月23日上午,新年上班的第二个工作日,申请执行人董某某手捧上书“秉公执法 执行神速”的锦旗,来到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综合科执行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原来,2016年2月,宋某某承租董某某工程机械施工二个月,租赁费32000元。宋某某为董某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2016年5月底付清。到约定期限后,被告宋某某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肯偿还,原告董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宋某某于2017年8月10日前给付原告董某某32000元。调解生效后,被告董某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2017年8月22日,申请人董某某依法向渑池县法院申请对被告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立即着手查找执行线索。可结果是发现被执行人宋某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无奈,执行干警只好另寻他法。皇天不负有心人,经多方打听,终于发现了一条线索---宋某某在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工程款35245元尚未结算。2018年2月8日,执行干警立即与该公司领导取得联系,并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该款项予以冻结。
申请人董某某在得知将被执行人工程款冻结的消息后,特意制作锦旗一面于节后上班的第二个工作日送到法院执行干警的手中,以表达谢意。
2月5日,三门峡市法院系统2017年度评先表优联欢会在市中院隆重召开。会上对2017年度全市优秀法院、先进集体、办案模范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渑池县法院法官苏海涛荣获2017年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
1月30日上午,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为充分保障聋哑人的诉讼权利,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确保案件审理的客观公正,开庭前,渑池法院第一时间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聋哑人常某某提供辩护,同时还聘请手语老师全程提供手语翻译。
1月20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干警在对被执行人李某某耐心细致释法明理无效后,依法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而在体检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某亲属将全部剩余执行款19万元,送到执行干警手中,案件至此得以成功执结。
1月12日上午,来自三门峡市陕州区菜园乡的水某某将一面印有“亲民廉政 一心为民”的鲜红锦旗,送到了渑池县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的干警手里,以表达对执行干警秉公执法、公正为民的感谢!
12月20日至12月25日,渑池县举办了“迎元旦”乒乓球、篮球、羽毛球职工运动会。渑池县法院
12月8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利荣一行3人,到渑池县法院对执行局执行案件卷宗进行抽查,并对打击拒执罪工作进行督导。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全院党员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根据县委宣传部的安排部署,11月25日下午,县委宣讲团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报告会在渑池县法院举行。县委宣讲团成员、县委党校讲师闫春香作全会精神宣讲。法院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明岚主持。
11月1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暨先进表彰大会,渑池县法院被授予“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作为先进代表上台领奖。渑池县法院全体干警在该院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11月8日,渑池县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并就如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促进司法改革的纵深发展,渑池县法院不断强化举措,大力规范司法行为。
近年来,渑池县法院高度重视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全方位、多渠道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建立健全各项联络工作制度,以积极诚恳的态度赢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和支持,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市七次党代会和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渑池县法院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和公正司法为核心,以县域经济提速发展为目标,以服务企业发展为切入点,在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法,采取四项措施,力争创造公平公正的经济发展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
国庆刚过,第一天上班。渑池县法院执行一庭的干警们就接到当事人要来送锦旗的消息,这无疑是个好彩头,也是国庆期间“秋季执行风暴”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九九重阳节,浓浓关爱情。10月9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重阳佳节。当天上午,渑池县法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陈明岚,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茹育俊一行10人,深入到该院精神文明建设结对帮扶村坡头乡白羊山村看望慰问村里的老党员和困难群众,为他们送去院党组的温暖和全院干警的美好祝福,与老人们一起共度重阳佳节。
日前,在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陈明岚的带领下,渑池法院一行60余人前往烈士陵园对先烈们进行深情的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