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三门峡讯(记者 兀占斌 实习生 侯辰生 通讯员 闫丽娟 段华峰)近日,渑池县居民孟某因将车借给喝酒的朋友,朋友驾车中出事故,被县人民法院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原来,2017年10月的一天晚上,孟某与朋友刘某一起吃饭,期间均饮用了白酒。饭后,刘某要送朋友回家,孟某遂将自己的车借给刘某使用。刘某酒后驾车至318省道某处时与同向行驶的韩某驾驶的二轮摩托撞倒,致使韩某当场死亡,摩托车乘坐人陈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逃离现场,被处警民警抓获,经鉴定,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4mg/100ml,构成醉驾。孟某事后赔偿被害人亲属12.5万元后,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车主孟某明知刘某饮酒,仍将车借给其驾驶,致使刘某醉酒驾车发生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孟某能及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最后做出了拘役及罚款的判决。孟某将因为一时的义气之勇,承担沉重的代价。
交警特别提醒:如果你明知对方喝了酒,或者明知对方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将车借给他,否则不仅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6月23日,渑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恶犯罪案件,被告人张某、姚某、姬某汉等12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6月25日,渑池县召开黄河河道清理整顿工作推进会,对县域境内黄河河道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提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6月25日,渑池县林业局组织党员分别到帮扶的陈村乡苜蓿村、段村乡柏隆村等地开展“双联双促”活动。
6月23日,渑池县农业畜牧局的帮扶人员在南村乡后川村贫困户马长献花椒地里查看套种的籽用南瓜生长情况,指导群众科学田间管理。
他人担保借款,借款人因病去世,担保人承义务还款。6月24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制意识、纪律意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6月15日上午,渑池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系列大型纪实纪录片《巡视利剑》和《迷失的权利》。
在三门峡市渑池县果园乡高铁站南侧区域,有一块特殊的绿化用地。这里不仅是渑池县郑西高铁沿线精品绿化示范点所在地,更是全县首个大规模合作、多元资本共建的林下经济项目示范园区——渑池县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6月12日,记者走进渑池县果园乡李家村,杏院里鸡蛋大的仰韶大杏挂满了枝头,压弯了枝条,又是一个丰收年,村民们在自家门前摆摊销售。
为推动学习《宪法》、《监察法》走向深入,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廉洁从政意识。6月8日下午,渑池县林业局举行了《宪法》、《监察法》法律知识测试,包含班子成员在的8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测试。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卫生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位,渑池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洁城行动”的号召,6月8日上午,该院全体党员干警自觉走上单位卫生区域开展“洁城行动”,加强城市卫生环境治理,创造文明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
按照省林业厅统一部署,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坚决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6月5日上午,渑池县林业局组织召开了全县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湿地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及森林公安局全体干警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为全面提高农民群众对发展林下经济的认识,增强发展林下经济的技能,推动全县林下经济快速发展,6月8日上午,渑池县林业局举办了全县林下经济暨新型经济主体培训会,全县12个乡(镇)分管林业副职及林下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代表等2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6月5日上午,一次特殊的庭审在三门峡市渑池县城关镇医院病房里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渑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的法官决定将审判法庭搬到了病房里,就地开庭,公开审理了一起胡某某诉马某某、张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6月4日,周一早上刚上班,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手持“为民服务 全心全意”的锦旗,站在渑池法院门口,逢人便说:“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我内心的敬意,我只能说渑池法院真好,渑池法院执行局真好。”
5月28日,渑池县委书记杨跃民带领县委办、城关镇、住建局等单位负责人,从黄花出入城口出发,沿着310国道、247省道,徒步3个多小时调研城市管理工作,对所发现问题连续发问,认真听取解决方案,并就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