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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出台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优惠政策

2017-08-23  来源:中国三门峡网 - 三门峡日报

  为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力度,日前,三门峡市正式出台《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推出20条资助政策,吸引更多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人才来三门峡市创新创业。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意见》,聚焦扶持资金、薪酬激励、融资支持等关键性问题,从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快人才平台建设、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加强组织保障5个方面提出20条优惠政策,为三门峡市加快转型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意见》指出,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从建立人才分类认定机制、加大扶持资金资助力度、健全人才薪酬激励政策、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立人才荣誉激励制度等方面加大力度;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青年英才由受益财政或投资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产业化(研发)扶持资金资助,人才团队最高给予5000万元资金资助,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给予1亿元资金资助。

  在创业扶持方面,强化人才创业融资扶持,经认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创业项目,可由三门峡市产业发展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提供相应的股权投资和跟进配套风险投资;创办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境外资本市场或新三板挂牌上市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经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给予其租金、供地等优惠政策;扶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对新认定的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省级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区和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相应资助。

  《意见》还提出,要加快人才平台建设。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在北上广深等地,依托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设立异地研发中心;吸引域外技术平台落户,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及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在我市设立或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鼓励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创建人才实践基地,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可以与知名院校合作,创建博士后、博士、硕士实践基地。与此同时,支持成立行业发展“智库”,依托各类平台集聚人才;对建设各类平台给予资助,并对其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

  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三门峡市还将着力优化人才服务环境,着力提高人才服务效率,对来我市投资创办企业、设立科研机构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实行“一站式受理”,提供全程代理服务,切实优化人才安居条件,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补助,最高每年10万元的生活补贴,并通过各种方式,妥善安置人才配偶、子女,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千方百计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努力打造“人才强市”,奋力开创三门峡市人才事业发展新局面。(记者 王婉媚 通讯员 杨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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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三门峡市 高层次人才 创新创业人才 优惠政策 出台政策 责编: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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