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三门峡讯(记者 兀占斌 通讯员 代文官 范方萍)“打了两年多官司,没想到我的案子能这么快拿到钱,特别感谢法官的认真负责和耐心调解,我腿伤不能行走,还得麻烦你们跑一趟……”拄着双拐的当事人吴某云握着承办法官的手,眼里满怀感激和歉意。日前,渑池县人民法院以调解的方式成功审结了一起发回重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赢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告吴某云与被告郭某本系同事关系,原告诉称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其借款70万元,因催讨无果诉至法院。被告郭某辨称其只是介绍原告投资,并非借款人,双方矛盾非常激化。被告郭某因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将该案发回渑池法院重审。
渑池法院承办该案重审的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进行了认真仔细的阅卷,尽快熟悉案情、提炼争议焦点并确定审理重点。双方当事人均提交了调取证据、追加当事人、证人出庭作证等多项申请,对立情绪更加激烈,案件审理难度极大。庭审后,合议庭成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挤时间研究分析案情,多次赴新安、焦作、西安等地调查取证,力争查清每一个争议事实,并耐心回答双方的疑问,取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第二次庭审后,双方情绪有所缓和,均同意调解,承办法官抓住这一有利转机,通过当庭调解、庭后调解、分别调解等多种方式积极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该案经过办案法官十余次释法明理和耐心说服教育下,原、被告主动达成了调解协议,这场历时两年有余的“持久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考虑到原告因腿伤刚做完手术,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前往其家中签署调解协议,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今年是渑池法院确定的“案件质量年”,该院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提高发回重审等重点案件审判质量,坚持“质效并重”工作理念,将调解贯穿于审理全过程,加大调解力度,全力化解矛盾,努力追求“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使案件在执行期间更加快捷和高效,渑池法院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力度,在源头上为案件调解和最后执行阶段铺好路、搭好桥,创造一切便利的执行条件,坚决做到案结事了。
6月23日,渑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恶犯罪案件,被告人张某、姚某、姬某汉等12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他人担保借款,借款人因病去世,担保人承义务还款。6月24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6月4日,周一早上刚上班,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手持“为民服务 全心全意”的锦旗,站在渑池法院门口,逢人便说:“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我内心的敬意,我只能说渑池法院真好,渑池法院执行局真好。”
5月25日,渑池县人民法院对张某、李君某等12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今年以来渑池县法院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
为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县域经济优质高效发展,5月25日上午,渑池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带领副院长张军及相关庭室负责人,深入到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中色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等县域企业走访调研,并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现场征询企业对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县域企业的意见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决策部署,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2018年5月16日上午,渑池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到该院执行指挥中心,督导检查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5月12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团队长赵小锁快步走进办公室说到:“申请人赵某光发现被执行人吴某杰名下的车辆在禹州市某处,我们马上出发扣押。”警情紧急,执行二团队两名执行干警马上戴上装备,迅速集中乘车,跟随赵小锁团队长马上驱车赶往二百多公里外的禹州市。
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3.29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及全市法院4.17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誓师大会精神,确保全面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5月4日下午,渑池县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暨“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誓师大会。
在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六城联创”活动中,渑池县人民法院按照县文明办统一安排,自3月29日起至4月底,组织40名干警分五次到新兴街路口,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月”活动助文明城市创建,协助交警进行交通劝导,营造文明出行新风尚。
近日,一名长期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渑池县人民法院再次采取司法拘留后立马服软,主动联系家人筹集案款交到了法院。
2月23日上午,新年上班的第二个工作日,申请执行人董某某手捧上书“秉公执法 执行神速”的锦旗,来到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综合科执行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2月5日,三门峡市法院系统2017年度评先表优联欢会在市中院隆重召开。会上对2017年度全市优秀法院、先进集体、办案模范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渑池县法院法官苏海涛荣获2017年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
1月30日上午,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为充分保障聋哑人的诉讼权利,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确保案件审理的客观公正,开庭前,渑池法院第一时间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聋哑人常某某提供辩护,同时还聘请手语老师全程提供手语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