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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运用网络查控系统 依法冻结被申请人财产

2017-12-0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三门峡讯(记者 兀占斌 通讯员 徐瑞龙 蔡磊)12月5日,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在执行一起财产保全裁定案件中,运用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某工业自动化公司银行存款287万元,及时高效执结了该案。

  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系河南某车辆公司,被告系某工业自动化公司,案件受理后,原告向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民事审判部门出具财产保全裁定后,将该案移送执行局执行财产保全裁定。该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反馈获知被申请人在江苏省昆山市某行有数百万元银行存款后,立即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提请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287万元,一起涉案标的额数百万元的财产保全案件,从提请网络查询到成功冻结银行存款,前后用时仅不到四小时。

  陕州区法院通过执行信息化手段查控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车辆、证券、工商登记、房产等信息,准确高效地定位了财产保全的方向,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借助科技手段带来的高效便捷。同时大大提高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有效规避了某些居心叵测的“老赖”们,为逃避债务在审判阶段就转移财产的风险,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无财产可供执行局面的发生,切实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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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三门峡市 陕州区法院 网络查控系统 依法冻结 被申请人 财产 责编: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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