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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公安快速查处一起酒后滋事阻碍执行公务案件

2018-03-0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三门峡讯(记者 兀占斌 实习生 侯辰生 通讯员 童言 葛宇芳)3月6日,灵宝市公安局朱阳镇派出所经过调查取证,快速查处一起寻衅滋事、阻碍执行公务案件,依法将柴某山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十五日,以阻碍执行公务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3月5日下午19时许,柴某山(男,42岁,朱阳镇人)酒后无故执意要进入镇政府“说事”,镇政府门卫许某见其醉酒无理取闹,便对其进行劝阻。在劝阻过程中,柴某山照许某左胸部打了两拳,并在镇政府门口大吵大闹。接警后,朱阳派出所处警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在处置过程中,柴某山情绪亢奋,拒不听从民警劝阻、指令。民警遂将柴某强制带离现场,在带离过程中,柴某山反抗激烈,攻击处警民警,被民警制服后带所约束醒酒。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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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灵宝公安,快速查处,酒后滋事,阻碍执行公务 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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