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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法官执行暖人心 民工致谢送锦旗

2018-01-17  来源:映象网

民工致谢送锦旗

映象网三门峡讯(记者 兀占斌 实习生 侯辰生 通讯员 徐瑞龙  杨帆)2018年1月15日一大早,申请执行人李某牢不畏严寒专程来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向陕州区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曲鸣赠送一面“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的锦旗,以此表达对陕州区法院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2013年6月,李某国雇佣李某牢等人为其修葺院墙时,李某牢被侧面院墙砸伤右脚,造成粉碎性骨折,花费医疗费45600元,李某国在支付部分赔偿款后,剩余款项拒绝支付。李某牢诉至陕州区法院,2014年12月5日,陕州区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国赔偿李某牢各项损失89829.2元。判决生效后,陕州区法院向李某国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李某国从此销声匿迹,不见踪影。执行中,经过执行法官的认真调查,李某国受雇于其外甥从事货车司机工作,每月有固定收入,李某国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陕州区法院遂将该案移送至陕州区公安局。同时陕州区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李某国采取了临控措施。最终慑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李某牢终于拿到了等待近四年的赔偿款。

这面锦旗,不仅是对陕州区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也是对陕州区法院执行干警的信任,更是对陕州区法院执行工作的鞭策,陕州区的法院执行干警们将带着这份激励,常怀为民之心,勤办利民之事,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恪守己任,继续为陕州区的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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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法官,民工,送锦旗 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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